question-icon 嫌疑人不承认且证据不足该如何处理?

我遇到个事儿,有个嫌疑人涉及一个案子,但他一直不承认自己干了坏事,而且目前掌握的证据也不充足。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会怎么处理这个嫌疑人呢?是继续调查,还是直接放了,我不太懂,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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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当嫌疑人不承认犯罪且证据不足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证据不足”的概念。证据不足指的是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能达到证明嫌疑人有罪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必须要有充分、确实的证据。充分、确实的证据要求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在侦查阶段,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证据不足,不能对嫌疑人进行定罪,会继续展开侦查工作,收集更多的证据。侦查机关可以采取各种合法的侦查手段,比如询问证人、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物证等,以补充和完善证据。如果经过进一步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嫌疑人可能会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如果二次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体现了“疑罪从无”的原则,即当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时,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这一原则是现代刑事司法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有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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