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物证没人证,嫌疑人死不承认能定罪吗?
我遇到个事儿,有一些物证能证明对方干了坏事,可就是没有人证,而且对方还死不承认。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能不能给他定罪呢?我很担心最后没办法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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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物证但没人证,嫌疑人又死不承认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定罪的。 首先,我们要理解几个法律概念。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它的种类有很多,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存在状况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或痕迹;人证则主要是指证人的证言。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嫌疑人的供述,也没有人证,只要物证等其他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能够排除合理怀疑地证明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就可以对其定罪。例如,在盗窃案件中,有监控录像清晰记录了嫌疑人进入被盗场所的过程,在现场又提取到了嫌疑人的指纹、脚印等物证,且这些物证与案件的关联性经过法定程序查证属实,即使嫌疑人不承认,也不影响定罪。所以,法律更注重的是证据的综合证明力,而不是单一依赖某一种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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