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违反了什么法?
我去一家店里消费,商家在我付款后才告诉我有一些额外费用,之前完全没提过。我想知道这种商家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到底违反了什么法律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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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的行为,可能违反了多部法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当商家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重要信息时,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例如,商家售卖商品时不告知商品的瑕疵,或者提供服务时不说明额外的收费项目,这些都属于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有所涉及。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订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对方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如果商家没有提前告知关键信息,可能构成欺诈或重大误解。比如商家故意隐瞒商品的真实性能,导致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购买了商品,这就违背了民法典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此外,如果商家的这种不告知行为存在虚假宣传,还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商家不提前告知重要信息,若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就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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