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法律是什么?
我想了解一下,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法规到底算是什么性质的法律呢?和国家层面颁布的法律有啥区别不?我不太清楚这些,想搞明白地方人大颁布的法规在整个法律体系里处于什么位置,对我们老百姓有啥影响。
展开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而是“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国家法律有着明显的区别。国家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的,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而地方性法规是地方根据自身的特殊情况和实际需求制定的,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地方性法规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国家法律的补充和细化上。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的情况差异较大,国家法律不可能对所有地区的所有情况都做出详细规定。这时,地方性法规就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国家法律进行补充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本地区的发展需求。同时,地方性法规也是地方治理的重要依据,对于保障地方的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