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属于洗钱?
我在日常生活中听说过洗钱这个词,但不太清楚具体什么样的情况算是洗钱。我想知道有没有一些常见的情形能让我判断是不是洗钱行为,还有就是法律上对洗钱是怎么界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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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简单来说就是把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的钱,经过各种手段伪装成合法收入的过程。它的目的就是让这些“脏钱”看起来干净,能够正常地在经济活动中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洗钱行为:提供资金账户的;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在日常生活中,也有一些常见的可能属于洗钱的情况。比如,利用地下钱庄把非法资金转移到境外,地下钱庄会通过和境外机构合作,把境内的“脏钱”和境外的合法资金进行对换,实现资金的跨境转移。还有就是在赌场用非法所得大量兑换筹码,然后再以输钱的假象把筹码换回现金,让非法资金混入正常的赌场资金流中。另外,一些人会通过成立空壳公司,编造虚假的交易合同,把非法资金混入公司的正常经营收入中,使其合法化。这些情况如果涉及到上述法律规定的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就很可能构成洗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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