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三年后怎么办?
我是一名残疾人,目前在公益性岗位工作。听说公益性岗位一般是三年期限,现在我很担心三年到期后自己该怎么办。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和保障,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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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残疾人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后,面临的后续情况和处理方式会依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公益性岗位的概念。公益性岗位是政府为了帮扶就业困难人员而设置的岗位,它具有一定的期限性。一般来说,期限以三年为上限。这一规定的依据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意见》,其目的是保证有限的岗位资源能够帮助到更多有需要的人。 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如果单位还存在用人需求,而且残疾人劳动者在这三年里工作表现良好,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并没有在法律上被禁止,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要是不再续签合同,残疾人劳动者可能会面临失业。不过,他们也可以享受到一系列的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政府会通过多种途径来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例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会为他们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帮助他们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此外,对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还能申领失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救助,以保障基本生活。 总之,残疾人在公益性岗位三年期满后,既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续签,也能在政府的帮助下寻找新的就业岗位,同时还能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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