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70年到期了该怎么办?

我家有套安置房,最近了解到土地使用年限有70年的说法。我就担心,万一这70年到期了,这房子该咋处理呢?是会被收回,还是要交钱续期,具体该怎么操作,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希望能有人给我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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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续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安置房7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我们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白土地和房屋的权利是有所不同的。土地归国家所有,我们获得的是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而房屋则是我们自己花钱建造或者购买的,拥有永久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所以对于安置房这类住宅性质的房屋,土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会自动续期。 自动续期的意思就是,不需要我们自己主动去相关部门申请续期,国家会默认我们继续使用这块土地。不过,关于续期费用的问题,目前法律只是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并没有详细的细则。从立法精神和保障公民居住权益的角度来看,即便需要缴纳费用,也应该是合理且能被大众接受的。 此外,我们不用担心因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而失去房屋。房屋作为我们的合法财产,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即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只要房屋还能正常居住使用,我们依然可以继续居住。当然,如果遇到房屋老旧、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后续可能会根据城市规划等进行改造或者拆迁等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会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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