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后是否还属于自己?
我买了套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现在很担心,70年产权到期后,这房子还属不属于我呢?要是不属于我了,我住了这么久的家不就没了,这可咋整啊,我就想弄明白到期后的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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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所谓的“70年产权”,实际上指的是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而房屋所有权是永久属于购房者的。简单来说,房子永远是你的,但房子下面的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把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给你。 当商品房7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就意味着,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会自动续期,购房者不用担心因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而失去对房屋的居住和使用权利。 虽然目前对于续期费用的具体缴纳和减免规定还没有进一步明确,但从法律的立法意图来看,是充分保障居民住宅权益的。所以,在70年产权到期后,只要自动续期完成,房屋依旧属于购房者所有,可以继续正常居住和使用。而且,自动续期这一规定也维护了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让购房者的权益得到持续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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