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过了追诉期该怎么办?
我之前没注意社保的事,现在发现有段时间单位没给我交社保。去问才知道可能过了追诉期,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想了解过了追诉期还有什么办法能解决社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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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追诉期通常是指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等权益诉求的有效时间范围。一般来说,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查处,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期限是2年。这一规定出自《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 如果社保问题过了劳动保障监察的2年追诉期,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就完全丧失了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从民事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权利保护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的方式,要求其补缴社保。因为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过了劳动保障监察的追诉期,从公平合理以及诚信原则出发,用人单位也应当补缴。 另外,劳动者还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和反映情况。社保经办机构有权力和职责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使过了劳动保障监察的追诉时效,社保经办机构基于其行政管理职能,仍可以对用人单位的社保缴纳情况进行核查和处理,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用。 同时,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给劳动者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比如影响了劳动者的医保报销、养老金待遇等,劳动者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相应的损失。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结合证据来判定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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