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不足额缴纳社保的追缴期限是多久?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最近发现企业一直不足额给我缴纳社保。我想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不清楚这种情况下社保追缴有没有时间限制,不知道过了多久就不能再要求企业补缴了,所以想了解一下企业不足额缴纳社保的追缴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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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企业不足额缴纳社保的追缴期限是一个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社保追缴是指当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员工或相关部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及滞纳金。这是为了保障员工的社保权益,让员工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关于追缴期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这里的2年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然而,对于社保费的追缴,一些地方规定和司法实践中,认为社保缴费的义务是持续存在的,并不受2年时效的限制。因为社会保险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的一种强制性保险,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比如在一些案例中,即使企业多年前不足额缴纳社保,只要员工发现后提出补缴要求,相关部门仍会支持员工的诉求。 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所以,综合来看,虽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2年的期限规定,但在社保追缴方面,由于其涉及公共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特殊性,很多情况下并不严格受此2年期限的约束。员工发现企业不足额缴纳社保后,应及时与企业沟通或向相关部门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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