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审批下来以后应该做什么?


当工伤审批下来后,接下来还有一系列重要的步骤要完成,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如果您在工伤治疗期间还未痊愈,那么要继续积极配合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治疗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各种医疗票据、病历等相关资料,这些都是后续申请赔偿的重要依据。 其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以及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重要程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在工伤认定下来且病情稳定后,就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进行评定,确定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 然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进行赔偿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为您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项目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规定,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以此类推。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您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在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时,要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最后,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各个环节的时间限制。比如,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申请赔偿的时效等。超过规定的时间,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同时,要及时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等保持沟通,了解进展情况,确保赔偿事宜顺利进行。总之,工伤审批下来后,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做好后续工作,才能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