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下来了之后该如何操作?


当工伤鉴定下来后,您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查看鉴定结果。仔细确认工伤的伤残等级,因为这会直接决定后续的赔偿等事宜。要是您对鉴定结果存在异议,根据规定,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 其次,申请理赔待遇。要是用人单位有为您投保工伤保险,那么您可以前往当地社保局提交理赔申请。这里主要涉及两项重要内容,一个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另一个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果您打算离职,且单位愿意配合,就可以着手办理)。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接着,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为您缴纳工伤保险,或者您希望获得更多赔偿,您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可能涉及的赔偿项目有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生活费用等。 要是协商没有结果,那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您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像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报告、劳动合同、工资单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仲裁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裁决。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还是不履行赔偿义务,您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外,如果伤残状况出现新变化,您还能申请进行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相关概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