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政策评估太低怎么办?
我家房子要拆迁,可评估出来的价格比周边房价低很多,感觉这个评估价根本不合理。我想了解在这种房屋拆迁政策评估价格过低的情况下,我有哪些办法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该按照什么步骤来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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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房屋拆迁政策评估太低的情况,首先要明白一些相关的法律概念。房屋拆迁评估是指评估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而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并且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如果您认为评估价格过低,第一步可以要求评估机构作出解释说明。因为评估机构有义务向您解释其评估所采用的方法、考虑的因素以及得出评估结果的依据等内容。若对解释仍不满意,依据该条例,您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若复核后您对结果还是有异议,那么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您可以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他们会对评估报告进行专业评判。 如果经过上述程序后,问题依旧没有得到合理解决,您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重新审查该征收补偿决定;行政诉讼则是向人民法院提起,由法院对该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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