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社保缴纳人数和实际不一致怎么办?

我公司给员工交社保,发现社保缴纳人数和实际人数对不上。我不太清楚这会有什么后果,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担心会给自己和公司带来麻烦,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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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缴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社保缴纳人数和实际不一致的情况时,这可能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问题以及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 首先,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社保缴纳人数少于实际人数,这意味着部分员工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一旦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发现,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对于未缴纳社保的员工,如果在工作中发生工伤等情况,用人单位将面临承担高额赔偿费用的风险。 如果社保缴纳人数多于实际人数,这可能是由于信息录入错误或者存在离职员工未及时减员等情况。虽然这种情况看似没有损害员工权益,但也不符合规范。多缴纳的社保费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退回。用人单位需要及时与社保经办机构沟通,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员工离职证明等,以办理减员手续并申请退费。 当发现社保缴纳人数和实际不一致时,用人单位应及时进行自查,找出不一致的原因。如果是少缴纳社保,要尽快为未参保员工办理参保手续并补缴社保费用;如果是多缴纳社保,要及时办理减员和退费手续。同时,要建立健全的员工社保管理机制,定期核对社保缴纳人数和实际人数,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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