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房子没有自己的名字该怎么办?

我离婚了,发现房子没有我的名字。现在心里很没底,不知道自己在这套房子上还有没有权益。想弄清楚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是能争取分一部分,还是就完全没份了,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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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房子没有自己的名字,处理方式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需要判断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房子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便房产证上没有您的名字,那它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要是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要是房子是对方在结婚前自己掏钱购买的,且没有您的名字,那这房子一般属于对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您通常无法参与分割。不过,如果结婚后是用共同的钱还该房子贷款,那么这个房子虽然还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把还贷款的部分和房子升值的部分还给自己。 另外,如果离婚协议里有房子归您的相关规定,可要求对方配合办理过户;若没有规定,就只能根据购房资金投入等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能主张权益了。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依法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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