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合同不见了该怎么办?
我租了公租房,但是不小心把合同弄丢了,现在心里挺担心的,不知道会不会影响我的居住权益。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补办流程,还有需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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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合同不见了不用过于担心,是可以采取一定措施解决的。 首先,公租房合同丢失后,承租人可以前往当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因为公租房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面向特定人群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有相关的租赁信息记录。在申请补办时,通常需要提交一些证明文件,比如个人身份证件等,用于核实身份信息和租赁情况。市、县两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对相关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无误后就会为承租人办理新的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承租人仍然满足公租房的租赁条件,新补发的合同不会对租赁资格产生不利影响。 其次,如果是一方丢失合同,也可以尝试到另一方复印并留存复印件。因为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始受到法律的保护,且合同份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同时,若该租房合同依法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承租人还可以到登记机关申请复印其保存的租房合同的文件。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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