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的工资金额低于工资标准该怎么办?
我发现公司给我缴纳社保费的工资金额比我的实际工资低很多。我担心这样会影响我以后的社保待遇,比如养老金会变少。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是不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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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社保费的工资金额低于工资标准这种情况时,我们首先要明确这涉及到社保缴费基数的问题。社保缴费基数是用来计算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并足额缴纳社保费。如果社保费的工资金额低于工资标准,这显然是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履行义务。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发现这种情况,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按照实际工资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之前少缴的部分。若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这些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社保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一旦查实用人单位存在少缴社保的情况,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能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此外,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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