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发现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怎么办?


当退休后发现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需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足额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所以,您可以先与原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向单位说明情况,要求其补缴未足额缴纳的社保费用。如果单位愿意配合,双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若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进行投诉举报。他们会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一旦查证属实,会责令单位限期补缴。 此外,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以,建议您及时维权。 如果经过行政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劳动仲裁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