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单位公车执行公务时撞了人该怎么办?
我开着单位的公车去执行公务,结果不小心撞了人。我现在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责任该怎么划分,我要承担什么后果,单位又要承担什么责任,赔偿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解答一下。
展开


当开单位公车执行公务时撞了人,涉及到一系列法律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从责任认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也就是说,会由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确定各方在此次事故中的责任比例。 其次,关于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所以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撞人,通常先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不过,如果司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比如醉酒驾驶、严重超速等,单位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是可以向司机进行追偿的。所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司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及时报警和通知单位,配合交警部门和单位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