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房期间房东卖房该怎么办?

我租了一套房子,签了一年的合同,住了半年房东突然说要把房子卖掉。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影响,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是要被迫搬走,还是有其他解决办法?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合法权益和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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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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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房期间房东卖房,这是现实生活中租客可能会遇到的情况。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租客在此情形下的权益以及应对方法。 首先,租客享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权益。“买卖不破租赁”指的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转让给他人,原来的租赁关系对新的房屋所有人仍然有效,租客可以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该房屋。这是为了保护租客的稳定居住权和租赁关系的稳定性。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房东把房子卖了,新的房主不能因为房子归自己了,就要求租客提前搬走,租客有权按照原合同继续住到租赁期限结束。 其次,租客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指当房东要出卖租赁房屋时,在同等的价格、付款方式等条件下,租客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这意味着,如果房东要卖房,需要提前合理的时间告知租客,租客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天内可以决定是否要购买该房屋,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没有明确表示购买,就会被看作放弃优先购买权。 如果遇到房东在卖房过程中没有履行通知义务或者侵犯了租客的优先购买权,租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租客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赔偿一般是对租客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补偿,而不是强制房东把房子卖给租客。 总之,在租房期间房东卖房,租客不用过于担心,要清楚自己享有“买卖不破租赁”和优先购买权等权益。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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