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子该怎么处理?
我租了一套房子,签了两年的合同,结果才住了半年,房东突然说要把房子卖了。我现在很慌,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我的权益会不会受到损害,接下来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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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子,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来保障租客权益的。 首先,我们要了解“买卖不破租赁”这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买卖不破租赁”指的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转让给他人,原租赁关系依然有效,承租人可以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该房屋,直至租赁期限届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意味着,房东在租赁期间卖房,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必须尊重原有的租赁关系,不能随意要求租客提前搬离。 其次,房东还有通知租客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也就是说,房东在打算卖房时,需要提前合理的时间告知租客,租客在同等的购买条件下,有优先购买这套房子的权利。如果房东没有履行通知义务,侵害了租客的优先购买权,租客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租客来说,如果不想继续租赁该房屋,可以与房东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在协商过程中,租客可以要求房东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比如退还剩余的租金、支付违约金等。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按照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租客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因提前解除合同给自己造成的合理损失。 总之,在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子,租客的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租客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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