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要卖房子但租客租期没到期该怎么办?
我租了套房子,合同还没到期,房东突然说要把房子卖了。我现在很担心自己没地方住,也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权益。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我的权益能得到怎样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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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明白“买卖不破租赁”这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买卖不破租赁”指的是,当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即便房东把房子卖了,你和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对于新的房屋所有人依然是有效的,你依旧可以按照原合同的约定继续居住到租期结束。 这一规定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新的房东不能以房子已经归他所有为由,要求你提前搬走。 同时,你作为租客,还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指在房东出售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该房屋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如果你不想购买该房屋,那么你就可以安心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居住。如果房东或者新房东要求你提前搬走,你可以明确拒绝,并告知他们你的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他们强行要求你搬走,你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们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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