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恶意提出管辖该怎么办?
我和别人有个纠纷在打官司,现在对方明明知道这个案子不该由他提的那个法院管辖,却恶意提出来,想借此拖延时间。我不太懂法律程序,不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应对,是要提出异议吗?具体该怎么做呢?
展开


当对方恶意提出管辖问题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 首先,要了解管辖的概念。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法律规定了明确的管辖规则,目的是保证案件能够在合适的法院得到公正、高效的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所以,当对方恶意提出管辖问题时,您有权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答辩。 在提出答辩时,您需要详细说明案件实际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并阐述依据的法律条文。一般来说,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等。您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比如合同签订地、履行地的证明材料,侵权行为发生地的证据等。 法院会对双方的意见和证据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为对方提出的管辖异议不成立,会裁定驳回。若对方对该裁定不服,还可以上诉,但上诉也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如果对方是恶意提出管辖异议,上诉通常也不会得到支持。这样不仅浪费了对方的时间和精力,也会让法院对其不诚信的行为有更清晰的认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