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管辖权异议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来?

我最近卷入了一场官司,法院已经受理了。但我觉得这个法院没有管辖权,可又不知道在什么时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才合适。我担心提晚了不被受理,提早了又怕不合适,所以想问问管辖权异议究竟该在什么时候提出来?
展开 view-more
  • #管辖权异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管辖权异议,通俗来讲,就是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这个案件没有管辖权,从而提出的一种反对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这里提到的“提交答辩状期间”,一般是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在这个期间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常程序。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法院通常就不会再受理管辖权异议申请了。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比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按时提出,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接受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但这种特殊情况需要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未能按时提出有合理的原因。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