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抵债的房产无法过户且遇到企业破产该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分几个方面来分析和解决问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法院判决抵债的房产过户的基础法律原理。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法院判决房产用于抵债时,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该房产的权益在符合条件时应归属于债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法院可以依据生效判决,向相关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登记部门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凭借法院的判决,债权人是有权利要求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的。 然而,当遇到企业破产这种特殊情况时,事情就变得复杂了。企业破产意味着该企业进入了一种法律规定的特殊程序,此时企业的资产需要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分配和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企业的资产首先要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等顺序进行清偿。如果该房产在企业破产程序中被纳入破产财产的范围,那么它的处置就需要遵循破产程序的规定。 对于已经有法院判决抵债的房产,债权人可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这里的债权申报是指债权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向破产管理人说明自己对破产企业享有的债权情况。如果债权人认为该房产不应作为破产财产,而是依据法院判决应归自己所有,那么需要向破产管理人提出异议。破产管理人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如果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会将房产的相关权益归还给债权人;如果认为异议不成立,债权人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该房产的归属。 此外,债权人还可以查看在法院判决之后,企业是否存在恶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等违法行为。如果存在这种情况,债权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法院撤销企业的相关行为,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法院判决抵债的房产无法过户且遇到企业破产的情况下,债权人需要积极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通过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提出异议、提起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对该房产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