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工龄有人证但没有物证该怎么办?
我想认定视同工龄,有同事愿意给我做证,但能证明这段工龄的文件之类的物证找不到了。现在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能不能认定上视同工龄,该通过什么途径去解决这个问题,很是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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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工龄是指在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之前,个人的工作年限按照规定可以被认定为与缴纳养老保险年限具有同等效力的工作时间。简单来说,就是虽然当时没交养老保险,但这段工作时间也能当作交了养老保险的时间来算。 在认定视同工龄时,通常是需要相关物证的,比如档案材料、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这些物证能直接证明你曾经的工作经历和时间。不过,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是可以尝试通过一定途径来认定视同工龄的。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各地在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时,应遵循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当缺乏物证时,人证可以作为辅助材料。 首先,你可以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认定申请,将有人证但缺乏物证的情况如实告知工作人员。同时,整理好人证的相关信息,比如证人的身份证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让证人准备好能够详细说明你工作经历的书面材料,并在必要时配合社保部门的调查询问。 社保部门会根据你提供的人证以及他们自身的调查核实情况,来综合判断是否认定你的视同工龄。如果社保部门认为人证不足以认定,你可以尝试通过其他途径收集更多的间接证据,例如查找当时单位的会议记录、工作照片、业务往来文件等,这些材料虽然不能直接证明工龄,但可以从侧面辅助证明你的工作经历。 要是对社保部门的认定结果有异议,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社保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认定视同工龄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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