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房产过户给一方需要注意什么?
我和伴侣处于婚姻存续期,想把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对方,不知道该怎么操作,也不清楚有哪些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会不会影响到房产的产权归属以及我们夫妻之间的权益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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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存续期间将房产过户给一方,这涉及到一系列法律问题和操作流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通常属于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如果要进行房产过户,夫妻双方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该房产过户后的归属情况,比如是归过户方个人所有,还是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等。 其次,在过户流程方面。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内房产原本就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现在要过户到一方名下;另一种是原本就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现在依然过户到该方名下。对于第一种情况,需要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通常需要填写相关表格,提交书面协议等材料。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对于第二种情况,虽然产权人名义上没有变化,但如果是基于夫妻财产约定进行的过户,同样需要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登记,以确保约定具有对外公示的效力。 最后,关于过户的税费问题。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但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登记费用等小额支出。 总之,婚姻存续期间房产过户给一方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签订书面协议并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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