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租赁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有多个方面需要注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合同主体方面。要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对于个人,需查看其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对于企业,要查看营业执照副本并留存复印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合同主体信息要在书面合同中准确体现,这样能确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主体明确,便于权利义务的主张和履行。 其次是租赁物信息。合同中应详细描述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例如,租赁房屋时,要写明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户型等信息。《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明确规定了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信息的明确约定有助于避免双方在租赁过程中因对租赁物的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纠纷。 再者是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金额、支付周期(如月付、季付、年付)、支付方式(如现金、转账等)都要在合同中明确。同时,要约定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所以明确租金支付相关事项能保障出租人的合法权益。 还有就是租赁物的维修责任。要明确在租赁期间,租赁物出现损坏时,是由出租人负责维修还是承租人负责维修。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合同中最好对维修责任进行清晰界定,以免在出现问题时双方互相推诿。 最后是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要明确双方在违约情况下应承担的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同时,要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是通过协商、仲裁还是诉讼解决。《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明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能在纠纷发生时,为双方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和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