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经济合同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通常是指平等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比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劳务合同则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在主体方面,经济合同的主体范围广泛,包括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而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之间、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 从法律适用上来说,经济合同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各类有名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务合同如果是个人与单位之间签订,一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果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 在权利义务方面,经济合同侧重于围绕经济交易活动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商品的交付、价款的支付等。劳务合同更关注提供劳务者提供劳务的过程和劳务成果,接受劳务方支付报酬等。例如,在建设工程合同(一种常见的经济合同)中,承包方要按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发包方要支付工程款;而在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者要按照约定完成劳务工作,接受劳务一方要支付劳务报酬。 在风险承担上,经济合同中,交易双方通常要自行承担交易中的商业风险,比如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等。劳务合同中,如果是个人提供劳务,提供劳务者一般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风险,接受劳务方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在个人为他人提供装修劳务时,因自己操作失误受伤,一般自行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是接受劳务方提供的工具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受伤,接受劳务方要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