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
我有一间商铺,最近和物业闹得不太愉快。我觉得他们服务没做好,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讲,商铺在哪些情况是可以不交物业费的,这样心里也有个底,看看能不能少交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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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商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通常而言,以下几种情况,商铺是可以考虑不交物业费的。一是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物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等义务,比如公共区域卫生长期不打扫、设备损坏不及时维修等,那么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物业费。 二是物业服务合同无效。如果物业服务合同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效,那么业主自然无需按照该无效合同缴纳物业费。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是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在这种情况下,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也就是说,如果商铺因为质量问题还没交付到你手上,你是不用交物业费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当业主认为物业服务存在问题而拒交物业费时,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比如与物业协商、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或者通过诉讼等方式,而不能随意拒交,否则可能会面临物业服务企业的催缴和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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