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民从什么时候开始具有民事权利?

我想知道自己作为公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拥有民事权利的呢?是出生那一刻吗?还是其他时间?不太清楚这个时间点,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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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权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单来说,就是公民有资格去参与各种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并履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这就明确了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起始和终止时间。也就是说,公民一旦出生,就像开启了一个“民事权利宝箱”,开始拥有法律赋予的各种民事权利,比如享有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等。 同时,《民法典》第十六条还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这是法律对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在特定情况下,还没出生的胎儿也被看作有民事权利能力。 所以,一般情况下公民从出生时开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在涉及特定利益保护时,胎儿也可能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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