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起诉应该到哪里?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是不知道该去哪里起诉。我们现在居住的地方和户口所在地不一样,我不清楚是要到户口所在地,还是现在居住的地方的法院起诉,也不知道有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希望了解一下离婚起诉地点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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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起诉的管辖法院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通俗来讲,就是原告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如果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和他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样,那原告要到被告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去起诉。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比如,被告在国外居住,原告在国内要起诉离婚,就可以在原告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另外,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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