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下列任免中哪些不享有宪法规定的选举权呢?

我最近在学习法律知识,看到有提到任免相关以及选举权的内容。我有点搞不清楚在各种任免情况里,到底哪些人是不享有宪法规定的选举权的,想知道具体的判断标准和依据,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选举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选举权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生活的一项重要权利。宪法中规定的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也就是说,判断一个人是否享有宪法规定的选举权,主要有两个关键条件。一是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这是基于一个人在达到这个年龄后,通常在心智和认知上具备了参与政治选举的能力和成熟度。二是是否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如果一个人因为犯罪等原因,被法律判决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内,他就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在一些任免情况中,如果涉及到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那他们肯定不享有选举权。比如因严重犯罪被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的人,在其刑罚执行期间,就无法行使选举权。此外,如果是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即便在任免相关的情境中,同样不享有宪法规定的选举权。因为他们在年龄上未达到法律规定的享有选举权的标准。所以,在判断时,要严格按照这两个法定条件来确定相关人员是否享有选举权。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