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出了质量问题该找哪个部门?
我买的房子出现了质量问题,墙皮有脱落现象,卫生间还漏水。我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解决这个问题,是该找开发商,还是政府的相关部门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该找哪些部门处理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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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子出现质量问题时,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找不同的部门来解决。 首先,如果房子还在保修期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所以,这种情况下应首先找开发商,因为开发商对房屋质量负有保修责任。开发商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 如果开发商拒绝承担保修责任或者维修不及时、不到位,业主可以向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般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开发商进行监管,要求其履行保修义务,并可以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若房屋质量问题涉及到一些专业检测,比如房屋结构安全问题,业主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这些机构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专业的报告,为后续的处理提供依据。 此外,如果房子质量问题给业主造成了损失,业主还可以通过协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业主需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如房屋质量问题的照片、维修记录、造成损失的凭证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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