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发工资违反劳动法哪条?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这个月公司突然扣发了我的部分工资,也没给个合理的说法。我想知道公司这种扣发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哪条规定,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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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发工资这一行为可能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的多个条款。首先,《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所谓“克扣”,指的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比如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情况下,擅自扣除劳动者的工资。简单来说,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有权利按照约定拿到相应的报酬,用人单位没有合理依据就不能扣钱。 此外,《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这表明,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扣发工资的违法行为,劳动者不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被克扣的工资,还有可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从法律原理来讲,工资是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的合法收入,是维持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生活的重要经济来源。用人单位扣发工资的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财产权和劳动报酬权。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说明扣发工资的理由并补发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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