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问题产生的油费过路费由谁承担?
我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需要拿去退换,来回路上产生了油费和过路费。我觉得这是因为商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额外费用,应该由商家承担,但商家却不愿意。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因质量问题产生的油费过路费到底该谁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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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因质量问题产生的油费和过路费由谁承担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相关的法律概念。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这意味着,如果产品不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生产者或销售者就需要为此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商品买卖关系中,商家有义务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就属于商家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也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因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产生的油费和过路费,属于消费者的财产损害范畴。 所以,从法律角度来看,因商品质量问题产生的油费和过路费通常应当由商家承担。因为这是由于商家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给消费者带来的额外支出。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需要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如加油发票、过路费发票等,以证明这些费用的产生与商品质量问题之间的关联性。这样在与商家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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