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名下房产一方死后房产归谁?
我和配偶名下有一套房产,现在配偶去世了,我不知道这套房产接下来归谁。是我直接拥有全部产权,还是有其他的分配方式呢?我不太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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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名下的房产在一方死后,其归属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房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对该房产都拥有一定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对于夫妻名下的房产,一方去世后,该房产的一半份额属于在世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去世一方的那一半份额则成为遗产。 如果去世一方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其名下的一半房产将按照遗嘱进行分配。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比如,去世一方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份额留给子女,那么子女就可以依据遗嘱继承该份额。 要是没有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在世的配偶、子女以及去世一方的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去世一方名下的一半房产。他们通常会均等分配这部分遗产,但在实际情况中,也会考虑一些特殊因素。例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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