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产一方身亡后该怎么继承?


在了解夫妻共同房产一方身亡后如何继承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夫妻共同房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或者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共同获得的房产,夫妻双方对这套房产都享有平等的权益。当一方身亡后,这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就自动拥有该房产的全部产权。 首先,要对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一方身亡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就是说,夫妻共同房产中,有一半是属于在世一方的,另一半才是身亡一方的遗产。 接下来就是对这一半遗产的继承问题。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如果身亡一方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这一半的房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这体现了对被继承人意愿的尊重。例如,身亡一方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自己的房产份额留给子女,那么子女就可以根据遗嘱获得相应的房产份额。 如果没有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身亡一方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有权继承这一半的房产份额,一般情况下是均等分配。比如,有配偶、一个子女和父母两人,那么这四人就平分这一半的房产,每人获得房产八分之一的份额。 在实际操作中,办理房产继承还需要一些手续。通常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机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遗嘱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之后,继承人凭借公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到继承人名下。这样整个继承流程才算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