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预埋水管漏水过保修期了,责任由谁承担?
我买的房子过了保修期后,发现开发商预埋的水管漏水了,这可给我带来不少麻烦,不仅家里有些地方被水浸泡,还担心会影响到楼下邻居。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呀,是我自己负责维修,还是有其他责任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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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开发商预埋水管漏水且已过保修期时,责任的承担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过了这个保修期,一般情况下由房屋产权人承担维修责任。这是因为过了法定保修期限,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在法律上通常不再承担强制的维修义务,房屋产权人作为房屋的所有者,需要对房屋的状况负责 。 不过,如果能证明水管漏水是由于房屋本身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即便过了保修期,开发商可能仍需承担一定责任。因为开发商对房屋质量负有基本的保障义务。比如,水管本身材质存在重大缺陷等情况,虽然过了保修期,但开发商基于房屋质量的根本保障责任,可能无法完全免责。 另外,如果水管属于公共部分,且已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物业可以利用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对小区公共部位和设施有维修养护的责任。主水管属于楼体的公共部分,为全体业主共有,若出现问题,物业在这种情况下有责任进行维修 。 还有,如果能确定是住户人为造成水管脱落损坏,那么责任人要负责维修及赔偿相关损失。总之,责任承担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最终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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