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房子过户给女方,离婚后房子归谁?
我和老婆在婚姻存续期间,把房子过户给了她,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在离婚后到底归谁,我有点担心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这房子归属是怎样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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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了解婚内房子过户给女方这个行为在法律上的性质。婚内过户房子,一般是夫妻之间对财产进行的一种处分行为。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夫妻财产有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内过户给女方的房子归女方个人所有,那么在离婚时,该房子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不能主张分割。 然而,如果没有书面约定,虽然房子过户给了女方,但这并不一定改变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之间的财产通常是共同共有的状态。过户可能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变更,并不必然导致所有权的完全转移。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子仍然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房子的购买资金来源,如果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婚后过户给另一方,且没有约定,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考虑出资方的权益。又或者考虑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包括经济贡献和家务劳动贡献等。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对家庭付出较多,在分割财产时也可能会适当多分。 所以,婚内房子过户给女方后离婚房子归谁,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是否有约定以及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涉及到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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