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买房算谁的?
我刚和前妻办完离婚手续,最近用自己的积蓄买了套房子。前妻知道后,说这房子有她的份。我觉得离婚了,这房子肯定是我自己的。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离婚后买的房子到底该算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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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离婚后购买的房屋归属认定主要依据婚姻关系的解除和财产的独立性。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一旦离婚手续完成,夫妻双方在法律上的财产关系就会进行分割,之后双方各自取得的财产相互独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离婚意味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此后双方的经济和财产状况相互独立。 当一方在离婚后购买房产时,由于此时已经不存在婚姻关系,该房产的购买资金若来源于离婚后个人的收入、积蓄等,那么该房产应认定为购房者的个人财产。因为离婚后,双方不再具有夫妻间的法定财产共有关系,各自的财产权益受到法律的独立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有证据证明购买房产的资金涉及离婚前未分割清楚的财产或者存在其他法定的共有情形,否则该房产的所有权明确归属于购买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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