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住院医疗费用由谁垫付?
我前段时间出了车祸,现在 在医院躺着,每天的医疗费用像流水一样。我实在不知道这费用该谁来出,是我自己先垫着,还是肇事者必须承担,又或者保险公司会管?我现在很发愁,也不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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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车祸后,住院医疗费用的垫付问题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一定的抢救费用,通常为1.8万元。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伤者能及时得到救治,避免因费用问题延误治疗时机。
其次,如果肇事车辆有商业三者险,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商业险也可能对医疗费用进行垫付。不过商业险的垫付情况相对复杂,要依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来确定。比如有的商业险合同规定,在被保险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进行垫付。
再者,肇事者也有垫付医疗费用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所以,在保险赔偿不足或者没有保险的情况下,肇事者需要承担垫付责任。
最后,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费用问题,伤者自己也可以先行垫付。毕竟及时治疗是首要的,之后再通过法律途径向责任 方进行追偿。同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也可以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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