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现场医疗费由谁出?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当时在现场受伤需要紧急治疗,但是我不知道这笔医疗费该由谁来承担。是我自己先垫付,还是肇事方出,又或者保险公司会管?我现在很困惑,想弄清楚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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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现场,医疗费的承担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在交强险的范围内,保险公司有责任在责任限额内先行垫付抢救费用。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先垫付一部分费用。 如果肇事车辆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在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商业三者险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若肇事方有责任,在保险赔偿之外不足的部分,由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而如果受害人自身也有一定责任,那么根据双方责任的划分比例,受害人自己也需要承担相应部分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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