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全责后医疗费由谁出?

我前段时间出了交通事故,交警判定我是全责。现在伤者在医院治疗,每天都有不少医疗费产生。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医疗费到底该由谁来出呢?是我自己全部承担,还是有其他的承担方式?
展开 view-more
  • #交通事故
  • #全责认定
  • #医疗费承担
  • #交强险赔付
  • #商业险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被判定为全责后,关于医疗费由谁承担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如果全责方的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那么医疗费首先会由交强险在其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交强险有一定的赔付额度,例如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会对伤者的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必要合理的费用进行赔偿。 如果交强险的赔付金额不足以支付全部医疗费,接下来就会看全责方是否购买了商业险,比如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商业险会按照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对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费用进行赔偿。不同的商业险合同,其赔偿范围、比例和限额都有所不同。 要是全责方既没有购买交强险,也没有购买商业险,或者即使购买了保险,但保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部分,那么这部分医疗费就需要由全责方自己来承担。此外,如果伤者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比如过度检查、使用高价但非必要的药品等,全责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抗辩,不承担这部分不合理的费用。总之,在交通事故全责的情况下,医疗费的承担通常遵循先保险赔付,不足部分再由侵权人承担的原则。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