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两年的房屋增值税由谁交?
我有套不满两年的房子准备卖,和买家在增值税由谁承担的问题上有分歧。我觉得一般卖家都净拿房款,这税该买家出;但买家觉得这是卖方持有年限不足导致的税,该我出。我想知道从法律规定来讲,不满两年的房屋增值税到底该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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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交易中,不满两年的增值税通常指的是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时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简单来说,增值税是对商品或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在房屋交易里,就是针对房屋买卖价格之间的增值部分收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对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销售方。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中,卖家是法定的增值税缴纳主体。不过在实际的房屋交易市场中,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最终由谁来承担这笔费用。很多时候卖家会要求净得房款,将增值税等税费转嫁给买家承担;但这并不改变法律上纳税义务人的规定。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增值税由谁承担,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就应当由卖家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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