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出租房许可证应该由谁办理?

我有一套房子准备出租,听说需要办理出租房许可证,但不清楚这个证到底该由我房东来办,还是租客去办呢?我不太了解这方面的规定,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界定这个办证主体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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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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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许可证通常是指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一般来说是由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指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从法律概念上通俗来讲,这就好比是去政府那里备个案,告诉政府这个房子在进行租赁活动了。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这是因为出租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合法使用人,对房屋的租赁情况更为了解,也有义务确保租赁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办理出租房许可证,有助于政府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管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虽然规定是由出租人办理,但在实际情况中,也可能会通过租赁合同约定由承租人去办理,不过这种约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出租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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