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房屋拆迁补偿签字由谁进行?
家里老人去世留下了一套房子,现在面临拆迁。我不太清楚这个拆迁补偿签字该由谁来进行,是所有子女都得签字,还是只要一个代表签就行?想了解一下在这种遗产房屋拆迁补偿签字方面具体有哪些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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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房屋拆迁补偿签字一般由继承人进行。首先要明确继承人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也有多种情况。因为继承人继承了父母的遗产房,也就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在拆迁活动中,拆迁人必须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房屋拆迁与补偿有关的事项,而被拆迁人这里就是继承人。通常来讲,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签署应当由所有具备合法资格的继承人一同签字予以确认。这是为了充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整个拆迁补偿协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倘若有部分继承人因某些原因无法亲自到场进行签字,那么他们可以通过公证委托的途径,让被委托的继承人代替自己在协议上签字,但委托手续必须合法且有效。要是继承人之间对拆迁补偿等相关事宜产生了分歧和争议,首先应该采取协商的方式去尝试解决这些问题,要是协商不成的话,就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定途径来处理争议,只有在争议得到妥善解决之后,才可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公证委托:是指委托人申请,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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