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欠钱30万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妻子打算离婚,可她欠了30万债务。我不清楚这债务该怎么算,担心自己会受牵连。想了解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决,是我俩一起还,还是她自己还,想知道具体的判定标准和处理方式。
展开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妻子欠下30万债务,法院的判决需先明确债务的性质。 首先是夫妻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签字借了这30万,或者妻子借钱后丈夫知道并认可,又或者这30万是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孩子学费等,就属于共同债务。再根据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足够偿还,那就直接用共同财产还;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了,那就由双方先协商怎么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其次是个人债务。如果这笔债务是妻子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由妻子自己偿还。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例如,妻子私自借30万去投资,但没和丈夫商量,且投资收益也没用于家庭生活,这大概率就是个人债务。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