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库存现金发工资会被纳税调增吗?
我公司一直用库存现金给员工发工资,最近听说这样可能会被纳税调增。我不太懂这方面,就想问问用库存现金发工资到底会不会被纳税调增啊?要是会的话,依据是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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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纳税调增”这个概念。纳税调增就是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简单说,就是会计上算的利润和税法上认可的利润可能不一样,税法要求把某些支出不认,就要增加交税的基数。 用库存现金发工资本身并不必然导致纳税调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工资薪金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范畴,如果企业用库存现金发放的工资是真实发生的、合理的,并且符合相关规定,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不会被纳税调增。 不过,税务机关在检查时,会关注工资发放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如果企业仅以库存现金发放工资,却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工资发放的真实性,比如没有工资表、考勤记录、员工签名等相关资料,或者工资发放不符合常理,比如工资水平过高且与同行业差距过大等情况,税务机关可能会认定这笔工资支出存在问题,进而要求企业进行纳税调增。 所以,企业用库存现金发工资,关键是要保证工资支出真实、合理,并且有完备的证据材料来支撑,这样一般就不会被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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