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套房产欠钱是否会被强制拍卖?
我现在欠了别人一些钱,名下只有一套房产。我特别担心这套房子会因为债务问题被强制拍卖,我就没地方住了。想问问大家,在法律上,只有一套房产且欠钱的情况下,这套房子会不会被强制拍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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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即便名下只有一套房产且存在欠款情况,该房产仍有可能被强制拍卖。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在满足特定情形时,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进行执行。 具体来说,如果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是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举个例子,如果被执行人的成年子女名下有房产,且可以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需求,那么法院在执行时就不会因为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而停止执行。二是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若被执行人在债务产生后,为了避免房产被执行而故意将其他房产转让,这种行为是不被法律认可的,法院可以对其仅有的这套房产进行执行。三是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也就是说,当申请执行人能够保障被执行人一定期限内的居住问题时,法院也可以对该唯一房产进行拍卖。 所以,名下仅有一套房产并不能成为阻止法院强制拍卖的绝对理由。不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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